云南:核查整改违规收取共享单车企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行为
云南省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违规收取共享单车企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核查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打破市场壁垒,促进市场公平开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机会。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违规向共享单车企业收取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的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和整改。各地不得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盲目扩大投放数量,导致挤占公共空间、人行道,甚至影响机动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明确指出,任何在共享单车领域违规设置准入条件、设置特许经营权等行为,均被视为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自2022年9月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省级部门已多次对各地进行政策解读,明确指出以特许经营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城市空间占用费名义等向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的收费行为均缺乏法律依据,要求企业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的行为违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工作要求。
为全面清理和自查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向全省各州(市)及相关省级部门印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典型案例的函》,将国家通报以及其他省区公开的135个案例汇编成册,并要求各州(市)进一步畅通案例归集渠道,结合案例汇编内容开展对照排查,重点核查各地是否仍存在相关领域准入不畅通问题,以及整改后是否仍通过变通绕道、口头强制等方式要求经营主体缴纳平台信息使用费、与国企进行流水分成、进行产业配套等设置壁垒障碍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应严格按照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不得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盲目扩大投放数量,导致挤占公共空间、人行道,甚至影响机动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应及时责令改正和依法处罚。
这份《通知》发布后,在共享(电)单车领域引发广泛好评。业内人士认为,共享单车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出行方式,近年来在各大城市迅速布局,但在市场竞争加剧和行业监管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复杂难题。《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云南省通过此次整改行动,展示了其在优化营商环境、共享经济等新型业态方面的重要性和决心。未来,云南省将继续深入理解并把握相关政策,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机会,推动全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