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根大葱也被诱导分期”?
“买根大葱也被诱导分期”?天津金融监管局警示网贷平台套路行为
8月12日,天津金融监管局发布了防范贷款“套路”行为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贷款不当营销“套路”侵害公平交易权。该局强调,一些网络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分析和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这种行为侵害了公平交易权。这是年内有关“套路贷”的各种提示中,首次有地方监管部门将互联网平台此类行为纳入其中。
天津金融监管局在官网发布的风险提示中提到,强制捆绑搭售、误导销售、“砍头息”等贷款“套路”营销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的“套路贷”问题也被高度关注,国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度。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小峰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对部分互联网平台、互联网贷款的监管态度比过去更为严格。尽管个人有权选择是否使用网贷,但“买根大葱也被诱导分期贷款”的新闻说明,部分互联网平台在贷款办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他指出,互联网平台应在贷款选项标识、贷款真实利率等方面做出更明确、醒目的提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确保合规经营。更为关键的是,部分网贷平台的超高利率贷款问题亟需治理。
天津金融监管局还指出,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自主选择权。当前,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使用金融服务已十分普遍。部分放款方在互联网页面暗藏各种“套路”,给自主选择设置障碍,特别是对使用智能设备不熟悉的老年消费群体、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以及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人群,更容易受到侵害。
为此,天津金融监管局呼吁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高利率贷款,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被不良平台利用。该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推动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