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自由、离婚不自由,还能说“婚姻自由”吗?
结婚更自由,离婚更难?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热议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部看似平常的行政法规修订,却如同平湖惊雷,激起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和网民热议。
此次修订的两个重点分别是“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和“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具体来说,申请结婚登记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而不再需要户口簿;同时,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即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未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自动终止。
这些修订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是婚姻自由的进步,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则让离婚变得更加困难。例如,有评论指出:“看到了吗?不要轻易结婚,因为离婚很难!”还有人提出:“任何一方?我认为应该双方都同意才对,否则另一方不愿意不就是硬绑吗?”更有甚者担忧:“说好的婚姻自由呢?我感觉这样会更不想结婚了,如果被家暴了,离婚都离不成,那我还能怎么办呢?”
显然,许多网友并没有孤立地看待这两个问题,而是将结婚和离婚联系在一起考虑。他们认为,结婚登记的简化使得结婚更加自由,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则让离婚变得更为复杂,形成了所谓的“宽进严出”局面。
5月20日,在浙江省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展示了刚领取的结婚证。这一幕或许象征着新的婚姻登记制度带来的变化。
中国传统社会强调家庭和家族的重要性,婚姻被视为两个家庭的结合,户口簿的登记代表了两个家庭对新婚姻的认可。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开放,个体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家庭仍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但不再是所有个体的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取消户口簿的要求似乎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
然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则显得更为保守。它旨在通过增加离婚的难度,来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但这样的规定是否真的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无论如何,这次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无疑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人们对于婚姻自由的理解和期待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