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张加班费,需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争议:加班费之争,谁来举证?
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张某于2021年3月2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项目总监,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然而,2022年4月,张某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因加班费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张某声称,在职期间,公司安排他在工作日延长加班158小时,休息日加班1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为此,张某提供了“考勤记录、OA系统截图”作为证据,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然而,公司在回应中坚决否认了张某的主张,指出张某的加班行为并未经过公司的统一安排或审批认可,因此不属于公司安排的加班。公司还指出,张某提交的考勤打卡记录并不能证明其加班事实,因为打卡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并不一致。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张某是否存在加班的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张某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加班事实,否则将难以获得支持。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发现,张某虽然提交了考勤记录和OA系统截图,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的原始载体,无法确认这些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此外,张某的打卡时间与其实际工作时间并不一致,因此打卡记录并不能作为加班事实的直接证据。由于张某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安排其加班,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
这起案件的法律依据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这些法规明确了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时的举证责任。根据这些规定,劳动者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或者证明相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足够证据,将难以获得加班费的支持。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动争议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和加班审批流程,有助于规范加班管理,减少相关争议的发生。对于劳动者而言,则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加班申请、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这起案件的结果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也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在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