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证不能过期,更别让血凉了
献血8次却被告知“献血证过期”,河北男子经历引关注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一名男子因急需用血时被告知“献血证过期作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了解,李先生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共献血8次,但当他因突发疾病需要输血时,却被医院告知无法使用其献血证。
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调查,并于8月27日对外通报情况,明确指出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目前,廊坊市卫健委已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同时,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已被诫勉谈话,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据《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河北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然而,李先生在急需用血时却遭遇了医院和血站的互相推诿,导致他一度被迫出院回家。
此次事件反映出当前献血者支持和鼓励政策措施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献血者的体验,还可能影响公众参与献血的信心和热情。
献血是一种无私的奉献行为,也是公共医疗的重要支撑。为了更好地关怀献血者、回馈善行,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献血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医院和血站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李先生已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希望他的经历能够成为改进献血服务体系的一个契机,让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到无偿献血的公益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