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病不能怀孕丈夫竟起诉离婚!法院判了
患病妻子遭丈夫起诉撤销婚姻,法院如何判决?
近日,广西高院披露了一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一对夫妻因女方患病无法怀孕,男方起诉请求撤销婚姻。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婚姻、责任和法律的深入思考。
2017年,周丹被确诊为卵巢囊肿,并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术后她恢复良好,未出现复发或后遗症。2021年10月,周丹与郭锐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周丹并未告知郭锐她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两人在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婚后共同前往广东工作和生活。
不幸的是,婚后不久,周丹因身体不适被确诊为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需要切除子宫和双附件,治疗费用高昂。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郭锐感到难以承受,认为周丹婚前刻意隐瞒了严重病史,导致他面临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于是,他在2022年10月1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法院认为,虽然周丹婚前患有右侧卵巢囊肿,但该疾病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或有关精神病。此外,周丹在婚前已经治愈,且在婚后一段时间内身体健康。因此,周丹所患疾病不符合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法院进一步指出,审理撤销婚姻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尽管周丹在婚前隐瞒了自己的病史,但她在婚后并未出现久治不愈的情况,且在确诊后积极接受治疗。在此过程中,郭锐坚持要求离婚,而周丹则不同意,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法院认为,郭锐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且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因此驳回了郭锐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文关怀,也提醒人们在婚姻中应更加注重相互理解和支持。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有人认为,婚姻不仅是爱情的结晶,更是责任和义务的共同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夫妻双方都应共同面对,而不是轻易放弃。也有人指出,婚前隐瞒病史的行为虽然可以理解,但在婚姻中诚信和透明同样重要,避免因此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无论如何,这一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婚姻和责任的机会。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在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度过人生的风风雨雨。